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邰思聪、吴文诩)涉科创企业案件量显著上升、涉案主体范围扩大、案件类型新颖多变……9日,石景山法院涉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在首钢园召开,会上通报了该院近年审理的五起典型案例。

图为9日拍摄的石景山法院涉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在流量驱动与数据赋能背景下,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网络空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也滋生了形式多样的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例如,某软件公司诉李某商业诋毁纠纷案通过准确把握个人引流牟利行为的性质,认定该个人被告的涉案行为属于竞争行为,其与原告某软件有限公司之间属于竞争关系;某管理咨询公司诉某人力资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经营者依法行使举报投诉权利划定了清晰边界,也为同类案件中商业诋毁的司法认定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雪林介绍,当前,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即涉科创企业案件量显著上升,关乎企业生存发展;涉案主体范围扩大,个人也可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案件类型新颖多变,审理难度明显增加。他表示,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针对人工智能、科幻游戏、数字平台等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高发领域,石景山法院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2+5+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围绕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未来产业差异化特征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17项具体措施。
石景山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易珍春表示,希望通过本次通报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边界和行为规则,推动激发创新活力,以司法裁判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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