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集贸市场等实行税费减免
新华社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刘浦泉)今年5月至7月,北京市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集贸市场内的摊商和经营蔬菜、粮油的个体工商户座商,可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的政策。
北京市商委、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卫生、公安七个部门6日联合发出《关于抗“非典”期间减免集贸市场及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体工商户有关税费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今年5月至7月抗“非典”期间,对全市集贸市场和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免税费。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对在本市经营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社区菜市场的摊商以及经营蔬菜、粮油的个体工商户座商,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对经营蔬菜的收入免收增值税和所得税。
二、对农副产品市场之外的其它专业市场内的外地在京经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地在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座商,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管理费等各种费用。
三、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停止经营活动空出的摊位进行清理、整合,积极引导本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在此期间不得收取设施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新进入集贸市场和个体门店从事经营活动的,免收三个月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管理费。
四、对新开设的社区蔬菜摊点,可以暂不办照、不收费,允许其先期经营三个月。
五、凡抽检合格的各种商品一律免收检测费。
六、各市场主办单位对本场内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免收三个月的设施租赁费,其它业态的市场酌情减免设施租赁费,地方税务局免征3个月的营业税。
北京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刘健6日说,这一措施可减免税费1亿多元,将有效保障首都市场的商品供应和首都人民的日常生活。目前,全市有1271个各类市场,其中农副产品市场600多个。受“非典”影响,全市已有80多个市场被关闭,外地在京经商人员经营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