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非典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北京晚报
昨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在会上强调,要在打好五月防治“非典”攻坚战的斗争中,迎难而上,奋发努力,履行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为本市防治“非典”工作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草案,确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5月29日至30日召开,议程为:审议表决《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审议表决《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审议《北京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草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北京行动计划纲要》的情况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情况的报告。
于均波首先总结了前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防治“非典”工作及人大代表关注防治“非典”的情况,他说,由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了严密的防控体系,采取了坚决果断的措施,到目前为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中,没有一人受到“非典”感染。自北京突发“非典”疫情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对防治工作非常关注,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截止到5月13日,有2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72条意见和建议,对防治“非典”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于均波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充分认识防治“非典”这场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松劲厌战情绪。要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继续全力支持政府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同全市人民一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鼓作气,连续作战,巩固成果,努力夺取五月攻坚战的胜利。
于均波要求,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切实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的意识和自觉性。要把防治“非典”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人大要认真行使好法定职权,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和执法监督,为逐步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贡献。
于均波强调,要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全力以赴地抓好防治“非典”这件大事,同时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迎难而上,更加努力地做好立法和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本市防治“非典”工作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常委会工作任务很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疫情对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扎扎实实地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索连生、王维城、林文漪、赵凤山、金生官、赵久合、田麦久,秘书长柳纪纲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厅委室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