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确保防治非典顺利进行
北京晚报
市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一切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投入到抗击非典型肺炎这场疫病灾害斗争中,为确保取得抗击“非典”斗争全面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积极参与发挥职能作用
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精神贯彻落实,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市纪委先后6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指导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开展工作。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阳安江先后多次到医院、企业、工地和区县乡村社区,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纪委副书记和各常委明确分工,深入一线,了解各单位对开展防治“非典”工作部署要求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建立及时通畅的信息渠道,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市纪委及时开办了防治“非典”工作《信息专报》和《信息专刊》。自4月下旬以来,市纪委编辑信息45期。特别在“五一”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广大干部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共上报防治“非典”工作信息400多条。市纪委在“五一”节期间编辑信息12期,被新闻单位采用稿件6篇,制发工作通报1期,使疫情和工作情况准确及时上报。
3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少数工作人员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市场出现借机囤积、哄抬物价、不服从管理现象……对此,市纪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在这场防治“非典”工作的严峻考验面前,全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斗争前列。对因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为此,市纪委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截止到5月12日,全市在防治“非典”中,因工作不力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共31人,其中科级8人,村级3人;党纪处分9人(开除党籍4人),政纪处分22人(开除公职13人,撤职1人),追究领导责任13人;卫生系统15人,公安系统2人,教育系统3人。因工作不力受到组织处理的共33人。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健康发展,市纪委、监察局与市药品监督局、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发挥整体合力作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稳定的违法违纪行为。仅市工商系统就集中出动执法人员5500多次,纠正违反规定出售药品及防疫用品的违法经营行为88起,查处销售劣质消毒液3.8吨,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44件,取缔无照经营21起,有效地保障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为切实保证抗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市纪委还研究确定了防治“非典”工作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阳安江及时到市重点工地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建筑工地一定要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施工工地防控“非典”工作提出6条标准。市区两级建委按照该标准对全市3000多个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对项目经理处以吊扣项目经理证、降级、直至取消资格。对企业处以通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营业资格。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到一线检查群防群控和工作落实情况。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到一线,做到在参与中服务,在参与中监察,在参与中督促整改。对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医院对发现“非典”症状的患者,及时采取严密措施,立即就地隔离、治疗和观察,转往定点医院,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成立了防控救治“非典”监察监督部;昌平区成立防治“非典”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重点对全区防治“非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州区、丰台区、大兴区纪委把落实防治“非典”工作纳入重点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全过程监察,为打赢防控“非典”这场硬仗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