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入学工作顺延一个月
北京晨报
昨天,北京市教委对全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日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入学具体工作统一在学生复课后进行,工作日程相应调整,大体向后顺延一个月左右。
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在进行登记、测试等项工作时,尽量避免人员大量集中,减少人群流动和交叉。简化工作程序,采用分散、分批的操作方式。确需集中时,应参照高考、中考的有关办法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县的入学工作调整方案,要及时报市教委备案。
入学的具体日程为:
-小学入学手续
6月21日始,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社会力量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6月30日前,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社会力量办学校发小学“入学通知书”;7月4日至7日,小学进行入学登记;7月11日至14日,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班)进行入学登记;7月24日至25日,各小学、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班)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中学入学手续
6月12日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6月20日至21日,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登记,区县教委受理企事业子弟校等学校收初中新生登记;6月30日至7月3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7月11日至12日,区县教委接收回本区县学生“初中入学登记表”,企事业子弟校等学校到各区县教委领取已批准录取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表”,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班)进行入学登记;7月19日至20日,后期进行初中入学工作的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进行初中入学报名登记;7月21日前,区县教委审批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初中入学录取名单;7月22日,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校到各区县教委领取已批准录取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表”;7月24日至25日,各中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或班)发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