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期间减房租有详规
北京娱乐信报
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发出通知,对在抗击非典期间减免房屋租金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规定,对承租市及区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依法关闭或者停业的,减免租金50%;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减免租金30%,其中执行公企租金标准的,减免租金20%。
市国土房管局解释说,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是指市及区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出租的经营性房屋;在非典期间依法关闭或者停业的,是指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定而关闭或者停业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以及按规定暂停使用的公共浴池等。
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是指按月核算经营亏损或主营业务收入低于正常经营50%以上的,并经市或区县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提醒,住宅、办公用房及今年5月1日以后订立的经营性用房租赁关系,不适用减免房租的规定。凡减免租金的,租赁双方应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由出租方在当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